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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設管理籌備委員會成立章程
一.
宗旨:
本籌備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由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開
動,主旨在重建社區公
設,並發動社區總體營造,建立祥和的社區。
二、體會之精神與目標:
喚醒社區大愛
提昇生活品質
創新共生文化
落實國際關懷
三. 本會之執行組織表:

四.
本會社執行長一人由委員會提名聘任採無给制,一年一聘
五. 執行長下設工作員工三人:
分別負責公設管理(一人)、社團發展(一
人)和社區服務(一人)由執行長聘約提交委員會通過,一年一聘,採無给制。
六.
本會定期每月一次召開委員會於每月最後一週的週六下午八時舉行。委
員2/3以上出席才算成會,否則流會。本會職務如下:
1.討論社造之各項活動進行,作當月之預算與決算研商,並公佈財務及工作
會報於社區及希伯崙網站。
2.督核各項事工之進行並作發展研商,規劃起案、提案、預算、執行、決
算、結案…,均屬委員會職責。
3.作設造之人事、組織運作、財務規劃…等之統合性前瞻與執行。
七.本會籌備委員由協會聘任,二年一聘,採無给制。2008年第一屆委員名
單如下。起聘期是2008年10月至2010年9月底。
1.林添旺先生
2.葉福州先生 3.余錦光先生
4.陳恩恆先生
5.李光雄先生
6.田普先生 7.汪耀庭先生
8.劉濯甄女士
9.武曉潔女士
10.游思佳女士 11.吳秀玲女士
12.葉千慧女士
13.黃印如女士
14.林勝清先生 15.陳公亮先生
16.鐘紋綺女士
17.邱清蘭先生…等17名
籌備委員學經歷列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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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出生年月日 |
身分證字號 |
學歷 |
經歷
(服務社區) |
專長 |
在社區居住年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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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添旺 |
53.09.08 |
P121606553 |
高中 |
雜貨店老闆 |
無 |
15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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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福州 |
55.01.02 |
P121818836 |
樹德工專
工業工程科畢業 |
福巨實業有限
公司總經理 |
業務 |
3年6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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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錦光 |
60.02.27 |
K1213633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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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啟高中
畢業 |
南亞塑膠股份
有限公司 |
人員管理、
分配 |
2年6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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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恩恆 |
67.08.17 |
A1249151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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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洲維多利亞學院 |
音樂中心老師 |
薩克斯風
演奏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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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光雄 |
45.02.17 |
L120062513 |
花蓮高工
畢業 |
石村工廠廠長 |
景觀、創意
工程 |
2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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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普 |
57.03.17 |
F122245116 |
高明高職
廣告設計科 |
三立電視台導播 |
影像處理 |
1年6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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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耀庭 |
69.05.19 |
A124303303 |
輔仁大學
體育系肄業 |
甲組球隊、
汽車銷售 |
汽車、球類 |
4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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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濯甄 |
66.01.25 |
T222417722 |
中原大學
心理系畢業 |
幼兒美語老師 |
感覺統合
治療師 |
2年6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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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曉潔 |
66.10.16 |
A224398466 |
滬江高中
畢業 |
宏通集團業務
專員 |
企劃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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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思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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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.03.02 |
G2200555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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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立宜蘭
高職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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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子創意生活
發展協會執行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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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關資源
整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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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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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秀玲 |
51.05.21 |
J220408325 |
文化大學
家政系畢業 |
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理事長 |
執行、
監督、插花 |
8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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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千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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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9.01.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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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2246612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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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英技術學院護理系
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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怡仁綜合醫院
內科病房護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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護理、銷售
|
7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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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印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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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0.05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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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2228516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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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肄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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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企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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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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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3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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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勝清 |
65.10.12 |
P122301269 |
達德商工
畢業 |
正業水電、
利盛水電 |
水電 |
6個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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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公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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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.01.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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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101370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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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佛新約國際大學教牧學博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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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會董事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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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諮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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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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鍾紋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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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.07.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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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2213394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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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方高商
畢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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鑫田機械會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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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務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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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年6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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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清蘭 |
51.04.16 |
J120686498 |
永平工商
肄業 |
六福村安勤組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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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組立、
保養 |
2年6個月 |
八.本委員會之成立主旨在打造社區、服務人群,故歡迎所有社區居民加入本
會之行列。有下列情況者得申請加入本委員會:
1.熱心參與社區營造一年以上經本委員會二人以上推薦者。
2.本人發願服務,願加入本會,自薦又經委員三人以上同意者。
3.社區居民十人以上推薦又經委員會二人以上同意者。
委員一經同意加入,即刻由委員會發聘加入委員行列。委員會每年4月及
10月一年二次發聘書。
九.委員有下列情況發生時,得停止其職權,並終止其聘約。
1.委員犯案,經判刑確立者。
2.委員有酗酒、吸毒、暴力…等不良行為,經察屬實者。
3.委員行徑造成本會分裂或不服本會之集體決策以致傷害本會者。
4.委員出國或有其他原因造成無法執行本會之職務者。
5.委員自行提出離職。
6.其他理由造成委員無法行使職權者。
委員離職得經二人以上提報1/2以上委員同意才得執行
十.本籌備委員實施一年後自然形成社區管理委員會,並得繼續行使公設之管
理及社區總體營造之進行。
十一.本章程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起草,並經17名籌備
委員三讀通過,於2008年10月起實施。
十二.本章程未盡事宜得經委員會召開會議修正之。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
希伯崙全人關懷協會
理事長
陳公亮
及全體理監事
起草於2008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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